¹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信息 >> 办理程序 >> 正文

3000万美元以下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添加时间:2005-07-08 14:19:48

办理事项: 3000万美元以下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办件类型: 承诺件
申报材料:
资料名称 资料数量
项目申请报告 1
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1
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1
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个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 1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书; 1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 1
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1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关法律、规章、文件要求的其他附件及材料 1
承诺时限: 3天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发表评论】 【 】【关闭窗口

【 相 关 文 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