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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政府核准目录以外项目)
添加时间:2005-07-08 14:21:12

办理事项: 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政府核准目录以外项目)
办件类型: 承诺件
申报材料:
资料名称 资料数量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登记备案申请表 1
项目单位决定建设项目的有效文件或董事会决议 1
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新设立企业各出资方关于项目建设的合作协议 1
项目简介(包括项目建设规模、总投资、主要建设内容、生产经营范围、产品方案等,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
项目对环境影响情况的说明 1
原有土地(海域)证明或拟新征土地(海域)位置、面积、性质及拆迁范围等内容 1
项目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对城市景观的影响 1
其他材料 1
承诺时限: 3天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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