¹
 
当前位置:首页 >> 网站信息 >> 机关建设 >> 正文

我市纪检机关派驻机构实行直管
添加时间:2008年8月14日 16:25

   

    作为全省试点市之一,我市今年起全面启动市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将向有关部门派驻市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的八个纪检组、监察室,对各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在此之前,派驻机构人、财、物以驻在部门管理为主。从今年开始,我省全面启动市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并确定在潍坊市和滨州市先行试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部门、行业特点,我市向市直机关中经济、城乡建设、农业、文教卫生、行政执法监督和社会事业等部门派驻八个纪检组、监察室。派驻机构由市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其业务工作、干部管理、后勤保障由市纪委、监察局实行统一管理。派驻机构的工作职责包括监督检查各部门、单位及所属系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参与调查所监督检查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协助所监督检查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抓好本部门、单位及所属系统行政效能监察和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等11项内容。

发表评论】 【 】【关闭窗口

【 相 关 文 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