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山东省2009年第一期30亿元政府债券的招标发行工作,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顺利完成。 为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强地方安排配套资金和扩大政府投资的能力,国务院决定由财政部代理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其中分配给我省的发债额度为70亿元(其中青岛市11亿元自主发行)。为防止资金出现沉淀、增加融资成本,经与财政部协商,我省地方政府债券分两期发行,首期为30亿元。 本次招标活动中,国债承销团的16个甲级成员均参与了投标,其中14家中标,中标年利率为1.8%,建设银行以6.85亿元的承销量成为最大承销商。这次债券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将于4月20日前由各中标银行缴入国家金库山东省分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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