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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委员会成立
添加时间:2010年1月29日 9:34


  
  1月27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的通知》。为加强能源战略决策和统筹协调,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这是目前我国最高规格的能源机构。
  《通知》指出,国家能源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拟订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审议能源安全和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国内能源开发和能源国际合作的重大事项。
  《通知》公布了国家能源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委员会主任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担任,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任副主任。委员合计21人。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国家能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国家能源局承担。
  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后续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能源管理体制曾经历过多次重大改革。1980年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但两年后即被撤销。1988 年组建能源部,1993年撤销,自此十多年间再没有一个统一的能源管理部门。
  为加强能源行业管理,改变多头管理、分散管理、协调性差的局面,2008年实施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决定组建国家能源局。同时,决定设立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
  2008年8月,国家能源局正式挂牌运行。作为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后续,经过近两年时间的筹备后,国家能源委员会这个更高层次的能源议事协调机构终于正式成立。
  能源局力不从心
  早在 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之前,业内对成立“能源部”的呼声颇高,但受各种因素制约,这个呼声并未成为现实。目前,涉及能源的管理职能仍分散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电监会、国土资源部等多个部门中。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安全供应问题日益成为一个重大战略问题。近年来,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供应紧张的问题不时出现,能源体制改革的步伐也比较缓慢。
  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专家姜鑫民表示,“能源问题的战略地位,决定着我国需要成立一个高规格的能源机构。而新的形势下,对国家能源委员会的领导力、执行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决策和执行力拥有保障
  国家能源委员会的成立,让人们想起了曾于2005年成立的一个类似的能源高层机构——国家能源领导小组,下设办事机构“ 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后的几年间,国家能源办的作用并不十分明显。在 2008年的机构改革中,国家能源办的职责划归到新成立的国家能源局。
  “与国家能源领导小组不同的是,国家能源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是国家能源局。目前,能源局的能源主管部门的角色已经明确,在能源管理和能源决策方面也做了许多富有成效的工作。国家能源委员会既有权威性,又有能源局这个执行平台,应该能发挥出预想的作用。”王震分析说。
  目前,我国能源发展处于一个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业内人士指出,国家能源委员会的适时成立,对构筑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将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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