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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动员大会
添加时间:2010年3月5日 14:58


  
  3月4日,全市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动员大会在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举行。市委书记张新起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市委副书记崔建平主持会议。市领导刘明珂、刘德成、杨继生、王桂英、黄潍连、满郭强,潍坊军分区政治部主任曹元怀出席会议。
  会议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全市“一三六四一”的工作大局,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加大投入,全面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会上,刘明珂宣读了《关于组织开展全民文明月活动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奎文区、潍城区、市高新区、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了发言。
  张新起在讲话中指出,要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综合性的最高荣誉,是对一个城市、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水平的全面考评。近年来,我们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经济保持快速发展,城市面貌发生显著变化,市民文明程度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大大提高。2008年我们实现了省级文明城市的创建目标,2009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荣誉称号,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成绩位列全国地级市第31位。这为我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了基础,也增强了我们的信心和决心。市委十届九次全会确立了“一三六四一”的任务目标和思路举措,把和谐创建作为“四个支撑”之一,这为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各部门务必要提高认识,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着力解决好存在的薄弱环节,努力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张新起强调,要突出重点,全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一要抓好城市综合整治。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打造智慧城市等目标,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增强城市功能。坚持高境界、高标准、高要求,搞好市容整治,突出抓好净化、亮化和美化,努力提升城市品质。抓好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的秩序管理,加大交通秩序整治力度,确保城市秩序良好。广泛组织干部职工、广大市民参与春季绿化行动,提高城市绿化水平。二要大力提升市民素质。加强全民文明教育,突出抓好党员干部、机关公务人员、学校师生、社区居民的文明礼仪教育培训。完善《市民行为准则》和《市民文明公约》,加大宣传力度,规范市民文明行为。丰富文明创建载体,深入开展各类文明创评活动,增强市民文明意识。强化典型带动,激发文明意识,引导文明行为,形成崇尚先进、践行文明道德的良好社会风尚。三要抓好基层社区建设。市、县、镇要把工作重心下沉到社区,把公共服务、城市建设等投入向社区倾斜,抓小事,抓细节,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创新社区建设工作机制,推动社区共建,完善社区服务,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四要抓好窗口行业形象塑造。突出抓好车站、宾馆、交通、商店等公共服务部门的环境卫生、服务水平和文明礼仪,提高从业人员文明素质,努力打造现代城市文明靓丽的窗口形象。
  张新起要求,要切实加强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一要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领导同志要带头践行文明道德规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合力抓,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追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和职责部门管理分工责任制,特别是执法机关要工作到位,加强管理,无缝监督,坚决搞好公共环境和公共秩序整治。二要强化机制建设。完善工作监督机制,聘请各类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监督员,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问题反馈解决机制,健全完善典型发现、评选、培养、举荐等工作机制,推动引领各项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三要强化舆论引导。要积极探索建立联动宣传机制,认真制定宣传方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切实抓好社会宣传和基层宣传。主流媒体要加强对文明行为的报道,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批评,扩大文明创建活动的影响力。四要强化督查考核。要把文明城市创建纳入年度工作综合考评,把工作责任分解到人,落实好资金、人员,加强考核督查,搞好模拟测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问题突出的,要严厉追究责任。
  崔建平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讲了意见。他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抓住机遇、迅速行动,创新工作、扎实推进,努力开创创建工作的新局面。要结合各自实际,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分解细化任务目标,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使每一项工作任务都要有着落、见成效,确保实现预期目标。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及各街道,既要抓好各自辖区和系统内的创建工作,又要主动搞好衔接和配合,确保创建工作横到边、纵到底,不留空档、不留死角,全面提升城市文明水平,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市高新区、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宣传部长,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区长(管委会副主任),文明办主任,公安局、交通局、市政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或承担相应职能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街道党工委书记;各县市、市滨海经济开发区、市峡山生态经济发展区党(工)委副书记,宣传部长,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县市长(管委会副主任);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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