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 潍坊市2008年“六项投入”百个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
|
| 添加时间:2008年3月21日 10:50 |
根据市委、市政府“一六三三”目标任务和思路举措,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六项投入”重要批示精神,我们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了2008年 “六项投入”百个重点项目。为便于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和对外推介,现下达项目前期工作计划,请按照有关规定,加快完善项目建设手续,创造条件促进项目早日开工。
一、提高认识,增强加快项目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六项投入”百个重点项目,都是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好项目,体现了“六项投入”的突破和水平提升,应积极推进。各单位要研究鼓励政策,抓紧向市场推介。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明确职责,狠抓落实,积极协调推进。
二、加强调度,推进项目建设和工程管理。发改部门会同经贸、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环保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搞好部门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在项目手续、能源使用评价等方面积极搞好服务。各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上述项目前期工作计划下达后,要尽快办理土地预约、规划意见、环境影响评价、能源使用评价等手续,然后办理核准或备案手续。要推进和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三、加大资金筹措,多渠道搞好项目融资。把招商引资与“六项投入”百个重点项目紧密结合起来,大力拓展利用外资领域。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衔接,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向银行推介“六项投入”百个重点项目。
四、建立健全项目月报制度。加强项目调度管理,对“六项投入”百个重点项目实行月调度。各县市区发改局、市属各开发区经发局、市直有关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全面、准确、真实地填报项目进展情况,于每月5日前报市发改委。
附:1、潍坊市2008年“六项投入”百个重点项目
2、潍坊市2008年“六项投入”百个重点项目调度表
二OO八年三月十四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