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政府批准印发的《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确定市发改委为市政府负责综合研究拟定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进行总量平衡、结构调整,指导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措施,进行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研究分析全市以及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和监控;研究协调涉及全市经济安全的重要问题;综合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研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三)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研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拟定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并监督其实施;监督国家、省价格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组织研究全市性的重大价格政策措施;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研究提出运用经济杠杆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拟定全市投融资、计划、价格等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和国民经济市场化的重大问题;组织研究推动全市非国有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全市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规范监管工作;协调指导全市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组织的改革与发展工作。 (五)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权限,申报、安排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安排市财政拨款建设项目和市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和安排市基本建设基金;安排市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资金投资计划;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负责政府出资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工作。 (六)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总量平衡以及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申报、安排全市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七)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衔接平衡全市农村经济、工业、能源、交通、高技术产业、服务业等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监督规划的实施,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八)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组织拟定全市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提出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区域经济联合和经济协作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区域经济合作工作;牵头组织对口支援工作;承担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协调工作。 (九)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的供求状况,负责全市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调控;编制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市级储备计划;负责全市服务业发展的综合协调工作;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综合平衡全市各类重要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总体布局,引导和调控市场。 (十)做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组织安排国家和省、市基础产业和高技术产业重点项目,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提出全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一)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招投标的实施意见、综合性政策和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具体范围、规模标准及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对政府出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负责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有关规定,管理市物价局、市粮食局。 二、内部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1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机关文秘、督查督办、会议组织、电子政务、信访、档案、保密、机要通信、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重要活动的安排和后勤服务工作的协调;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务、纪检监察、宣传教育、群团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委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委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会同市人事局组织实施注册工程咨询师(投资)执业资格制度,负责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等有关工作。 (三)发展规划科(挂市服务业管理办公室牌子) 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等有关前期论证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省产业政策,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监督产业政策落实情况;负责有关政策性文件、重要文稿的起草;组织研究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组织系统内重大课题的调研;组织、参与、协调地方有关规定、办法的起草;负责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负责组织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承办机关法律事务;研究分析市内全社会资金平衡;研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以及有关体制改革问题,对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并提出建议;研究提出全市融资政策建议,参与证券发行、流通政策和对金融市场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负责企业债券发行计划的审核、上报;参与全市社会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建设;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调控政策和价格改革建议。 (四)国民经济综合科 分析研究全市及国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提出维护经济安全的对策建议;组织研究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年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重要商品平衡的目标和政策,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促进全市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等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拟订并协调市级重要物资储备计划;负责重要文电的起草和情况交流及信息、宣传工作。 (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 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提出推进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组织推进全市风险投资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风险投资机制;组织研究和协调指导全市农村改革和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组织研究推动非国有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参与全市性企业集团改制和市属事业单位整体改制为企业的论证审理工作;负责小城镇综合改革的调研与指导工作;研究提出全市资本市场的综合改革的发展规划和推进资本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研究政府管理经济方式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改革问题。 (六)固定资产投资科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研究拟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安排市级财政拨款的建设项目;提出安排市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协调指导专项建设资金和政策性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负责管理市基本建设基金,并提出安排意见;研究拟定全市重点项目名单,参与项目前期研究和论证;监督检查市重点项目、市级财政投资的重大项目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贯彻国家《招标投标法》,指导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招投标办法、规章并监督执行;研究拟定必须招标项目的范围、规模和标准;依法对市重点项目、国家和省、市政府出资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建设项目的稽查工作。 (七)经济贸易与国外资金利用科(挂市农业生产资料办公室牌子) 监测和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调控;提出全市内外贸的发展战略、规划;负责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的管理;编制市级粮食、棉花储备计划,指导、监督采购、储备、轮换和投放;组织拟定全市性重要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引导和调控市场;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的协调工作;研究国际资本的动态,监测分析全市利用外资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战略,研究协调有关重大政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和年度计划;申报、安排全市外商投资和国外贷款重大项目;提出对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申报、安排在境外的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对外招商项目名册;负责有关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 (八)地区经济科 组织拟订全市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和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及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和协调全市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和生态环境建设与整治、防灾减灾等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审核保税区和各类开发区的设立;承担小清河潍坊段综合治理和促进半岛城市群发展的有关工作;参与协调沿海经济开发有关项目的审核论证工作。 (九)农村经济科 研究提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政策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全市农业、林业、畜牧、农机、水利、气象、海洋与渔业等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海上潍坊”建设的规划及措施,参与制定小城镇发展规划,综合协调全市农业利用外资重大项目有关工作;监督检查利用政府资金安排的有关农、林、牧、渔、水利项目的建设;承担“海上潍坊”建设的有关工作。 (十)工业科(挂市稀土办公室牌子) 研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及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分析预测产业现状和发展趋势;衔接平衡、汇总编制全市工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承办需上报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企业重大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研究、汇总化工、纺织、轻工、医药、机械、钢铁、建材、稀土等产业的发展战略、结构调整的目标、措施和发展政策;监测和分析工业产业的发展建设状况。 (十一)能源交通科 研究提出全市能源、交通运输的发展战略、政策和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衔接平衡全市能源、交通发展规划,提出有关重点行业的专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规划有关重大项目布局;监测和分析能源、交通产业的发展建设状况;提出全市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安排地方电力发展项目,负责协调、平衡、统筹安排潍坊发电厂及配套送出工程建设计划,负责地方投资的筹集、使用、管理,组织协调潍坊发电厂的运营、利益分配和偿还投资及涉及地方的有关事宜。 (十二)科技与社会事业科 研究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和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措施,提出有关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社会发展规划,汇总编制全市社会发展有关计划;协调人口、劳动、就业、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档案、旅游、政法、民政、社会保障等发展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负责安排社会发展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招生计划;研究提出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和有关重点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汇总编制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成套装备的研制开发、工业性实验和示范工程;提出市级高技术产业化资金使用意见;申报、安排高技术产业的重大项目,组织推动国民经济新兴产业的形成。 (十三)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省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与国防建设的关系,对国民经济动员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国民经济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和计划;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三、联系电话:
办公室:8789803、8789804 传真:8871600 组织人事科:8789807 发展规划科:8789814 国民经济综合科:8789835 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8789824 固定资产投资科:8789812、8789393 经济贸易与国外资金利用科:8789822 地区经济科:8789827 农村经济科:8789817 工业科:8789823 能源交通科:8871609 社会事业科:8789811 高新技术产业科:8789821 国防经济动员办公室:8889657 行政审批中心:8186094、 8186095 信息中心:8789982
下属单位
潍坊市区域经济发展合作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市区域经济发展合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发展情况,组织拟定全市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合作机制、合作内容政策措施,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区域经济合作工作。 (二)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半岛城市群建设和“一体两翼”发展战略部署;加快推进青潍一体化进程,重点研究青潍一体化发展规划、计划编制和建立协商推进机制,研究落实相关政策,组织青潍两市的重大活动,组织落实青潍之间重大合作项目;负责县域经济发展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市内一体化发展工作。 (三)负责全市对口支援工作,负责支援四川地震灾区、援藏、援疆、援鄄、三峡库区移民等对口支援工作。 (四)负责我市驻外办事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外地驻潍办事机构的管理服务工作。 (五)承担市政府和市发改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区域经济发展合作办公室设4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科。协助领导组织协调日常工作;拟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会议组织和综合文字起草、电子政务、信访、文秘、档案、保密、财务、督查督办、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劳动、人事及行政事务等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外地驻潍办事机构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对口支援科(挂市援川办、援藏办、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安置办公室牌子)。负责全市经济强县与欠发达县的对口帮扶工作;研究拟订全市对口支援工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国家、省确定的我市对西藏地区、中西部地区和重点工程的对口支援工作;负责支援四川地震灾区、援助菏泽市鄄城等地的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管理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及对口支援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事宜。 (三)区域经济合作科。研究拟订全市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市际间经济技术合作;组织协调在国内城市开展重大经济技术洽谈活动;负责市际间区域经济协作组织及友好关系单位的日常联络和协调工作;负责搞好与长江三角洲、黄河三角洲、环渤海地区经济合作和环渤海经济合作圈市长联席会的有关工作;负责与半岛城市群的联络协调及服务工作;承担县域经济发展工作,组织落实市内一体化发展工作。 (四)青潍一体化发展工作科。承担青潍一体化合作的日常工作,包括日常信息交流、事务磋商、计划、协议落实和签约项目调度等工作,建立合作交流平台和推进协调商机制;负责青潍两市重大活动组织,负责青岛、潍坊两市重大合作项目的组织落实。 三、人员编制 市区域经济发展合作办公室编制15名,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长4名、副科长4名。 四、联系电话 综合科:8887295 经合科:8889875 支援科:8889653
潍坊市服务业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一)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总体规划;研究提出全市服务业发展的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有关部门编制服务业专项规划;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研究提出服务业市场准入有关规定;负责衔接国家、省有关规划,指导县市区、开发区服务业规划编制工作。 (二)负责对服务业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对有关服务业法律法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落实检查指导;调度分析全市服务业有关情况,研究提出解决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三)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服务业投入和扩大服务业就业规模的政策;协调指导服务业政策性贷款有关工作;管理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协调指导、组织实施服务业重点示范项目,检查评估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 (四)对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负责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全市服务业工作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组织对各县市区、开发区服务业工作的具体考核。 二、内设机构 内设三个科: (一)综合科 负责对服务业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对有关服务业法律法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进行宣传贯彻,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研究、调度、分析全市服务业有关情况,提出解决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二)政研科 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总体规划;研究提出全市服务业发展的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有关部门编制服务业专项规划;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研究提出服务业市场准入有关规定;负责衔接国家、省有关规划,指导县市区、开发区服务业规划编制工作;统筹全市服务业重要载体建设。 (三)项目科 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服务业投入和扩大服务业就业规模的政策;协调指导服务业政策性贷款有关工作;管理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协调指导、组织实施服务业重点示范项目,检查评估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 三、机构编制 潍坊市服务业办公室编制15名,配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长3名,副科长3名。 四、联系电话 综合科:8789997 政研科:8789981 项目科:8789971
|